新疆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设在学生工作处,学生申请国家国家助学贷款程序如下:
第一步:学生提出申请并领取《特困生情况登记表》、《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情况调查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等材料,如实填写,并准备好以下材料及证明一并交所在学院学工办。
1.学生个人贷款申请;
2.学生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
3.学生本人在校学习成绩,须主管领导签字盖章;
4.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同意其申请贷款的证明,家长必须签字;
5.学生家长或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
6.获奖证明;
7.关于国家助学贷款使用说明;
8.学生在校思想品行鉴定;
9.学生家庭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
10.承诺书;
11.特困生登记表;
12.贷款情况调查表;
13.贷款申请审批表;
第二步:学院对学生申请材料及资格进行初审后上报学校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
第三步:学校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对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合格材料送交经办银行。
第四步:经办银行对材料进行最终审核,并对材料合格的学生进行面谈,面谈合格的学生与银行签订合同、填写贷款借据,同时进行公证。
第五步:银行发放贷款。学费及住宿费直接打入学校指定帐户,生活费按月打入学生卡中。